清真产品认证

清真产品认证

在清真产品认证的框架下,提供以下产品认证流程的服务:

  • 清真食品
  • 清真包装
  • 清真食品和饮料的准备、存储和服务场所
  • 清真清洁产品和消毒剂
  • 清真化妆品

清真食品指南

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解释了根据伊斯兰规则必须遵循的清真食品和产品每个阶段的通用规则,包括采购、准备、加工、分类、获得、包装、标签、标记、控制、装卸、运输、分配、存储和服务。OIC/SMIIC 1:2019中的规则是普遍适用的,可以适用于任何食品链中的组织,无论其规模或发展水平如何。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的一个或多个阶段工作的组织。所有组织的实施原则都在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范围内。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般信息,考虑到《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的要求。

术语和定义

  • 伊斯兰规则:所有根据真主(cc)为穆斯林规定的规则,来源于《古兰经》和穆罕默德先知(愿他安息)的行为(圣训)。
  • 清真食品:符合伊斯兰规则并符合《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中的规则的食品和饮料。

前提条件程序(PRP):确保在卫生环境中生产、装卸和供应可靠的最终产品和食品的基本要求和活动。

良好生产规范(GMP):与人员和设施卫生相关的活动,以确保食品的可靠和健康生产、存储和分配。

良好卫生规范(GHP):确保在食品链每个阶段供应可食用食品的措施。

食品安全:表示当食品按其预期目的准备和/或消费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概念。

食品链:从原材料和来源到消费的所有食品生产阶段,包括加工、制造、包装、储存、运输、分销和营销。

产品/服务

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涵盖以下产品和服务:

  • 肉类及其制品
  • 乳制品及其制品
  • 鸡蛋及其制品
  • 谷物及其制品
  • 植物性和动物性液态及固态油脂
  •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糖及糖果制品
  • 饮料(非酒精饮料)
  • 蜂蜜及相关产品
  • 营养补充剂
  • 转基因食品(GMF)
  • 食品添加剂
  • 微生物
  • 包装材料
  • 食品服务和设施
  • 鱼类及其制品

规则

食品来源

动物性食品

清真动物:以下动物被认为是清真动物:

  • 家畜,如牛、黄牛、羊、山羊、骆驼、鸡、鹅、鸭和火鸡等。
  • 非掠食性野生动物,如鹿、羚羊、山羊和野牛等。
  • 非掠食性鸟类,如鸽子、麻雀、鹌鹑、星鸟和鸵鸟等。

非清真动物

以下动物被认为是非清真动物:

  • 猪、狗及相关物种。
  • 在屠宰时未念真主(cc)名字的动物。
  • 按照伊斯兰规则屠宰不合格的动物。
  • 自然死亡的动物。
  • 拥有长而尖的牙齿或前角的动物,如熊、象、猴、狼、狮子、老虎、豹、猫、豺、狐狸、松鼠、鼬鼠、土拨鼠、貂、美国鳄鱼等。
  • 猎鹰、隼、老鹰、秃鹰、乌鸦、鸦、隼、猫头鹰等掠食性鸟类。
  • 有害的生物,如老鼠、蜈蚣、蝎子、蛇、黄蜂等害虫以及有毒的动物。
  • 爬行动物、蜗牛、昆虫及幼虫阶段的动物以及其他令人厌恶的动物。
  • 在伊斯兰教中禁止杀死的蜜蜂和啄木鸟等动物。

水生动物

鳞片鱼类、虾以及鳞片鱼的卵和其副产品是清真的。所有其他水生动物及其副产品是清真的。

所有有毒的水生动物对健康有害,是不清真的。然而,如果有毒和有害的部分被去除后,依然被认为是清真的。

两栖动物

所有两栖动物都是不清真的。

植物性食品

所有植物及其产品除有毒和有害植物外,都是清真的。去除有毒和有害部分的植物在去除后视为清真。

血液及其他动物和人类来源的产品

所有类型的血液及其副产品都是不清真的。

从人类和动物体腔中排出的任何不洁物质,如尿液、胎盘、粪便、呕吐物、脓液、精液和鸡蛋,都是不清真的。人体的任何部分不允许食用。

动物屠宰规则

屠宰动物的条件

待屠宰的动物必须是清真动物之一。

应由负责兽医服务的机构出具证明该动物健康的兽医证明。

待屠宰的动物在屠宰时必须是活的。屠宰过程不得导致动物不必要的痛苦。

根据标准兽医操作,只有喂养清真食物的动物才能进行屠宰。

如果动物来自远距离,应允许其在屠宰前休息。

屠夫

屠夫应为成年穆斯林,具有完整的判断力,充分理解屠宰动物所需的基本规则和条件。

屠夫必须拥有健康、卫生、消毒和清真屠宰规则方面的权威认证,且应由授权机构颁发清真屠宰证书。

屠宰工具和设备

屠宰线、工具和设备必须干净,仅用于清真屠宰。

用于切割动物头部的刀必须锋利且由钢(最好是不锈钢)制成。

切割工具应通过刀锋进行切割,而不是利用刀的质地。

骨头、指甲和牙齿不得用作屠宰工具。

屠宰场

屠宰场必须专门用于清真动物和清真屠宰,必须符合Codex CAC/RCP 1《食品卫生一般原则》以及ISO 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并符合ISO/TS 22002《食品安全先决条件程序》系列标准中的要求。屠宰场的物理条件应符合国家法规。以下设施必须提供:

  • 屠宰区符合卫生检查要求的环境。
  • 配备自动或手动链条系统的特殊区域,用于在入口处提升动物。
  • 确保工作流程连续的自动或手动链条系统。
  • 为牛羊等动物设计的专用平台和卸货区域,帮助工作人员高效地剥皮和处理动物尸体。
  • 称重设备。
  • 屠宰后冲洗设备(最好是自动的,带有加压水)。
  • 用热水清洗、消毒和杀菌工具(如刀具、钩子等)的容器,并配备含有抗菌液的消毒池。

麻醉

任何形式的麻醉或脑部冲击(失去意识)不应被应用于动物。然而,如果使用电流是绝对必要的,并且是唯一的替代方案(例如用于镇静动物或打破其抵抗),则电流的电压和持续时间必须符合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的要求。

所有形式的麻醉或脑部冲击(失去意识)不应应用于家禽。然而,如果电流是必要的且唯一的替代方案,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家禽在麻醉时、麻醉后甚至在屠宰过程中必须保持活着并处于良好状态。
  • 如果需要使用电流,其电压和持续时间必须符合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的要求。
  • 在屠宰前死亡的家禽被认为是死亡的并且不清真。
  • 必须证明所使用的方法是人道的。
  • 屠宰后流出的血量不应减少。

屠宰程序

除了第3.2.1节中的规则外,还适用于以下内容:

屠宰前的健康检查

屠宰前的检查时,以下规则适用:

  • 待屠宰的动物必须根据OIC/SMIIC 1:2019《清真食品一般要求标准》的要求由合格的兽医检查。
  • 怀孕三分之一以上的动物不应进行屠宰。

动物的清洁和清洗

送往屠宰的动物必须去除外部污染物,如尿液和泥土。如果动物脏污,必须在指定区域进行清洁。

防止不同动物混杂

在运输到屠宰场、清洁和屠宰过程中,必须特别注意防止不同动物混杂。

将动物引导到屠宰区

动物应由合格人员通过走廊引导到屠宰区,避免造成任何不适。

在待屠宰动物排队时,应设置一个可移动的隔板或分隔系统,防止其看到前一只动物的屠宰。

程序

动物被抬起后或将其脸朝向朝拜方向(麦加方向)并左侧卧放时,应进行屠宰。

屠夫必须在屠宰前说“Bismillah”(奉真主之名),并且不得提及除真主外的任何名字,否则屠宰将不清真。每屠宰一只动物时,都应再次提及真主的名字,以确保屠宰清真。

每只动物只能屠宰一次。允许使用自动化刀具,但前提是屠宰过程中刀具不能拔出。

屠宰应从喉部略下的位置开始(喉结位置),对于脖部较长的动物,应从较高的位置开始。

屠宰时应切开气管(halqum)、食管(mari)及颈部动脉和颈静脉(wadajain),以加速流血和死亡。流血应自然而然地发生,并完全完成。流血时间应足够长,以确保完全流血和死亡。

屠宰后检查和内脏

屠宰后检查应由授权兽医进行。对于尸体或尸体部分的健康和卫生评估,必须遵循《肉类卫生实践法典》第58条的原则。

尸体清洗和标记

尸体的清洗、干燥、冷却和冷冻应使用适当的设备进行。标记应使用符合清真要求的墨水。冷藏室的温度不应超过4°C。

 

Başa Dö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