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62368-1 信息技术设备测试

EN 62368-1 信息技术设备的测试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

  • 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电气商业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由电池或电网供电的信息技术设备。

此外,EN 62368-1还适用于以下设备:

  • 无论电源如何,都设计为用于电信基础设施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的设备;
  • 无论电源如何,都设计为直接连接到电缆分配系统或作为基础设施设备使用的设备;
  • 设计为使用直流电网(AA网络)作为通信介质的设备(请参见第6条附注4和第7.1条附注4)。

EN 62368-1还适用于与信息技术设备一起使用的组件和子系统。尽管如此,只有在信息技术设备符合EN 62368-1标准时,组件和子系统才需完全符合EN 62368-1的所有规则。

特别注意:

  • 例如,组件和子系统不必遵守如电力值标示和危险部分的接入限制等规则。

EN 62368-1标准还考虑了减少操作者、普通用户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服务人员的烧伤、电击和伤害风险的安全规则。

该标准旨在通过连接单元或独立单元等组件减少由制造商定义的设备安装、操作和维护相关的风险。

标准适用设备的示例:

  • 自动提款机(ATM)等银行设备;
  • 数据处理设备,如数据准备设备、数据存储设备、个人电脑、打印机等;
  • 电力销售设备,如收银机、电子秤等销售终端;
  • 其他信息技术设备,如照片打印机、多媒体设备等;
  • 电信网络基础设施设备,如计费设备、信号放大器、无线基站等;
  • 电信终端设备,如传真机、电话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电话设备等。

通用规则:

  1. 规则的适用
    EN 62368-1中的详细规则仅在涉及安全问题时适用。为了确定是否存在安全风险,应仔细检查电路和结构的潜在故障结果。

  2. 设备设计和构造
    设备应设计并制造成能够提供保护,以减少正常使用和可能的异常使用情况下可能发生的火灾、电击及其他危险的伤害风险。

  3. 供电电压
    设备应设计为在任何计划连接的供电电压下保持安全。设备的符合性通过检查或使用标准中规定的供电电压进行验证。

  4. EN 62368-1范围外的结构
    设备中包含的任何不符合EN 62368-1标准的结构方法、材料或技术,必须确保不低于标准中定义的安全级别,并应符合该标准的安全原则。

  5. 等效材料
    在EN 62368-1中定义的绝缘等级下,可以使用更高等级的绝缘材料。同样,标准允许使用比标准规定的燃烧性等级更高的材料。

  6. 运输和使用期间的指导
    设备在运输和使用时必须遵循所有相关指导原则,以确保安全。

测试规则:

  1. 测试应用
    EN 62368-1中定义的测试仅应在涉及安全问题时进行。如果特定测试明显不可应用,则不应进行该测试。

  2. 类型测试
    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中定义的测试为类型测试。

  3. 测试样品
    测试样品应代表用户将收到的设备或用户将接收的设备本身。

  4. 测试的操作参数
    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测试应在制造商的操作指导下进行,考虑到设备在最不利条件下的操作。

其他关键点:

  • 测量电压时,应考虑电流、频率、环境温度、设备物理位置等变量,以确保在不利条件下的安全性。
  • 对于音响系统等设备,应考虑过高的声压,保护设备免受损害。

此标准还规定了如何在各种环境下测量和测试设备,包括直流电源的容忍度、频率变化、设备的绝缘等。

Başa Dön